宋春茹律师:婚姻家庭纠纷的类型及成因
2015-12-29 09:01 | 来源:未知 | 作者:admin

 改革开放后,中国广大发生了极大变化,男女青年走出学校,走出家乡,走出,背井离乡,成年在外走南闯北。常年的奔波劳碌,游离在外,见多识广,使他们的身心发生了深刻变化,思想观念更是发生了质的飞跃,他们过去那种小富即安,小进即满和固守婚姻家庭的思想观念一夜春风化雨,变得敢想敢干了,一些男女青年也冲破了家庭的束缚,地域的限制,自由恋爱,结成夫妻,这极大地改变了中国过去那种近亲结婚的格局,引发了新的人口迁徙,改变了人口结构,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。但同时也引发了新的社会矛盾,一些人混得有出息了,乌鸦变成了凤凰。俗话说得好,饱暖思淫欲,饥寒起盗心。加上长期的两地分居,夫妻感情也日渐冷淡,原有的家庭婚姻已满足不了现实的需要,婚姻家庭出现变故的几率越来越大,离婚率年年攀升。究其原因,其夫妻之间的表现主要有以下五种:

(一)感情基础薄弱型。一些青年男女片面认为《新婚姻法》和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制定、修改、实施都很宽松很人性化了,相互见面一有好感,既不对对方进行深入了解,也不顾及父母及亲友的劝阻,便一见钟情地走到了一起。基础不牢,地动山摇。在日常生产、生活中双方的个性及缺陷明显表露出来。“认识时间短,相互缺乏了解”等等就成了他们解除婚姻关系或提出离婚的理由。这一“闪婚”类型往往是来也匆匆,去也匆匆。通过调解,挥手告别的多,调解不成或判决不离的少。

(二)喜新厌旧型。在这一类型中,无论是男方提出或女方提出解除婚姻关系或离婚,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自己原居住地条件恶劣,家庭比较贫穷。近年来,外出务工,拥有了财富,便扬眉吐气,对原配对象觉得有些“土气”,跟自己“门不当,户不对了”,宁可多给对方一些财物,将对方打发了事,根本不顾及对方当事人和孩子的感受。

(三)观念淡薄型。一是婚育观念淡薄。对自己的未来没有规划,“有奶便是娘,有钱便有家”。一些好逸恶劳、贪图享乐的无知女性认为“嫁汉嫁汉,穿衣吃饭”。只要对方能使自己过得潇洒,跟谁在一起生活都行,哪怕是背着丈夫当“二奶”也在所不辞。一些玩世不恭的男子认为,自己有了钱,应当好好地享受一番,忘记了家中还有老人、妻子、儿女,在外灯红酒绿,花天酒地。二是法治观念淡薄。对法律、法规片面理解。在,“只要分居两年以上婚姻关系就自然解除了”这一说法极为普遍,“结婚自愿,离婚自由”被曲解成没有限制条件的了。非法同居、无效婚姻、重婚等等,不同程度的引发纠纷,甚至离婚。借婚索财、包办、买卖婚姻现象也时有发生,这些都埋下了婚姻纠纷隐患。

(四)寂寞难耐型。改革开放后的头几年,“留守女”较多。目前,一些中青年女性也不甘示弱,纷纷外出务工,“留守男”和举家外出的现象日益增多,为争着外出务工而发生家庭纠纷的现象也屡见不鲜。目前,外出打工家庭有单一外出、双双外出、轮流外出三种情况,无论那一种,夫妻双方都难以有相聚的机会,长期的分居生活,难以培养起真正的夫妻感情,这种不牢固的婚姻能否经得起外界环境的冲击就可想而知了。天长日久,产生了婚外情或者一方长期外出打工不归,对家庭、孩子不管不问。“留守者”认为对方在外优哉游哉,自己则承担了家庭沉重的负担,心理失去平衡。举家外出者也是如此。被申请人或被告“不履行××职责,不尽家庭义务”就成了不甘清贫,难耐寂寞者提出离婚的借口。

(五)家庭暴力型。在这一类型中,从夫妻的性格上看,夫妻两个要么都是性情暴躁者,遇事都“刚”,很不冷静;要么都是性情孤僻者,遇事都“柔”,长期打“冷战”。这样有“刚”无“柔”,或有“柔”无“刚”,刚柔不济。前者疏导及时,化解及时,复合的多,分道的少,后者则不然,“冷战”一长,就破镜难圆了。从纠纷的来源上看,以家庭经济收支失衡、教育子女的方式不同引发的较多。